电话:400-614-5669
关闭
各市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招

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30

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八年初,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承接各类工程监理、工程代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及第三方咨询评估等业务800多项,经营规模位居宁波同行业前列。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年龄、其他资格条件

监理部专监

5

大专以上学历建筑类相关专业

1、45周岁以下,3年以上施工或监理现场管理经验,熟悉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具备较强的管理沟通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能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相应的监理任务。

2、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监理员

8

大专以上学历建筑类相关专业

1、45周岁以下,有监理员上岗证,具有一定的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

2、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

3、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永安公司制定招聘简章,在宁波人才网发布相应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1月30日—2023年2月10日下午5:00止,逾期无效。

2、报名所需资料:应聘者需完整填写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所需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1256323352@qq.com),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岗位,如张三应聘人力资源总监岗位,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通知:由永安公司办公室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逐一通知。

(三)公开招考

采取“笔试+面试”模式,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组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本专业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永安咨询公司通知为准。成绩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永安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8〕57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录用对象应根据录用通知单在限定日期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录用资格。公司可视情况递延或取消招录计划。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先行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毕业证,则终止协议不予继续录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方案,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应聘者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者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应聘者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永安咨询办公室反映。

(六)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5:3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4-86660337吴老师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微信扫码进入手机端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18-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苏华英汇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7056320号-4

地址: EMAIL:29059245@qq.com

重点城市全国城市

用微信扫一扫